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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光緒十六年詹英等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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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詹英等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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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詹英等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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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詹英等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

詹英等

立契人:詹英等, 王佑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90~1890

長:43 x 寬:85 (cm)

立杜賣盡根田契人武西係大溝尾庄詹英有承祖父遺下鬮書應得水田一處址在本庄十二甲東勢洋原經丈三□正其田東至王家田為界西至自己竹溝為界南至大岸獨水溝為界北至詹家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逐年配納大租粟二石四斗正水路通流灌溉今因乏銀應用愿將此田出賣先盡問房親人等不受外托中引就與本保關帝廳庄王佑前來出首承買即日仝中三面議定出得時值盡□田價銀一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現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前去起耕掌管收租納課定糧永為子孫己業保此田係英鬮書應得之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涉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並無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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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19940010050

本物件為西元1890年(光緒16年)3月詹英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印」1枚、「福建臺灣布政使印」騎縫章2枚、「彰化縣印」4枚、「彰化縣印」騎縫章4枚。立契人為武西係大溝尾庄詹英,有承祖父水田1處,所在地點在本庄十二甲東勢洋,年配納大租粟2石4斗、帶水路。因乏銀應用,將此田出賣與本保關帝廳庄王佑,交易金額為田價銀100大員。契尾為西元1890年(光緒16年)10月臺灣布政使司發給彰化縣業戶王佑,編號為布字3428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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